中国轮滑协会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中轮协字〔2026〕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轮滑运动发展,促进速度轮滑项目国际交流,第十二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将于2026年8月6日至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举办。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参赛,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应的附件。

特此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2026年6月29日

第十二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

竞 赛 规 程

一、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亚洲轮滑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轮滑协会

海宁市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嘉兴市轮滑协会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五)执行单位

海宁市轮滑协会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浙江卫来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益合作伙伴

嘉兴市体育彩票管理服务中心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9日

比赛地点:中国浙江·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三、比赛项目

成年组、青年组:200米双人计时赛(追逐)、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10000米淘汰赛;

少年甲组、少年乙组:200米计时赛、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3000米接力赛;

少年丙组、少年丁组:200米计时赛、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3000米积分赛;

教练组: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

注:以上组别均分为男、女组。

四、年龄分组

成年组: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青年组: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丁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教练组:197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比赛场地

200米国际标准赛道(单曲),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多于两支队伍注明一队、二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每队每组别运动员男、女各5人,接力项目每个参赛队伍均可参加。

(二)接力赛允许队内同性别运动员上跨一个组别参赛(此条款适用于上一组别不足三人时;丙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接力比赛)、不允许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参加教练组的中国籍教练员须持有中国轮滑协会颁发的等级教练员证报名,外籍教练员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不满16周岁的须本人及监护人共同签署,并建议陪同参赛。

(五)大会将为参赛运动员统一办理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各参赛运动员提交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年内体检证明。

(六)在比赛期间由于非组委会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伍自行负责。

(七)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参加体育竞赛者。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

(二)出现下述情况,取消运动员成绩:

1.运动员代表不同队伍参赛

2.运动员冒名顶替参赛

(三)未按时参加检录者视为弃权,已完成检录的选手,发令前连续点名三次未上场的,视为弃权。

(四)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及轮滑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的运动员参赛。

(五)成年组、青年组、教练组运动员参赛时使用的轮子直径不得大于110毫米,少年甲组、乙组的运动员不得使用直径大于100毫米的轮子,少年丙组、丁组的运动员不得使用直径大于90毫米的轮子。运动员须提前装备好比赛使用的轮子、轴承等,组委会有权禁止不符合参赛要求的运动员参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教练组前3名),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奖金(除教练组外);各单项创造新纪录运动员颁发创纪录奖金。

(二)报到缴费不足6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报到缴费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报名缴费不足6人(队)项目奖金减半发放。

(四)各单项奖金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元)税前

(五)创纪录奖金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元)税前

九、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公平竞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禁引导和使用兴奋剂。参赛运动员须填写《反兴奋剂承诺书》。

十、报名

(一)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的均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24日(含)。

(二)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hnlx66@163.com,

联系人:张 超

联系电话:15157365876

(三)提交资料要求(除报名表外)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5.体检证明;

6.赛事服务费缴费证明(缴费截图与备注队伍名称等)。

备注:将以上材料照片或扫描件整理成一个文件夹并备注清楚代表队名称,领队姓名,电话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报名邮箱。

十一、报到

报到时间:2026年8月6日15:00前

报到地点:海宁市育才路2号国际轮滑中心三楼

十二、技术会议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8月6日下午16:00

会议地点:海宁国际轮滑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组委会代表、仲裁、技术官员、领队、教练员。

十三、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每人270元,内含两项个人项目,10万保额保险费,额外增项需另付费(100元/项),接力赛200元每队。支付宝、微信收款二维码如下:

(一定要备注缴费单位)

十四、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裁判,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申诉

如果参赛运动员对参赛资格和成绩有异议,可由领队教练进行书面申诉;关于参赛资格的申诉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以上提出,关于比赛成绩的申诉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提出,提请申诉需提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不退还申诉费。

十六、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应用于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十二届中国·海宁国际速度轮滑公开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